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口岸药品检验所)是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技术支撑机构,目前已成为一家具备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检测能力的政府专业检验机构。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食品、药品检验员22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职位说明 能承担食品、药品、化妆品检验、生物制品检定等工作;能承担课题研究;能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专业要求:药物分析、药学、生药、天然药化、药物代谢、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食品、化妆品检验、药理毒理、病理等相关专业;
3、符合以上学历和专业要求的有关人员以及本所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格录用后,连续在本单位工作至今,并表现良好,能胜任岗位工作,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非编人员。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人员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应聘材料(详见联系方式),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起至2012年6月15日止。
2、资格审查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3、考试、考核
(1)笔试 由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按照由高到低排列原则,一般以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